魏朝奉涛知沂州永县,两仇斗而伤,既决遣而伤者死。涛求其故而未得,死者子诉于监司。监司怒,有恶语。涛叹曰:官可夺,囚不可杀。后得其实,乃因其夕罢归,骑及门而堕死。邻证既明,其诬遂解。
《棠阴比事·魏涛证死》译文及注释
暂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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