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谷梁传·七年》

一、七年,春,卫侯使孙良夫来盟。

来盟,前定也。不言及者,以国与之。不言其人,亦以国与之。不日,前定之盟不日。

二、夏,公会齐侯伐莱。

三、秋,公至自伐莱。

四、冬,公会晋侯、宋公、卫侯、郑伯、曹伯于黑壤。

《谷梁传·七年》译文及注释

暂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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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谷梁传》